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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水利局关于《福清弘祥置业开发有限公房地产水土保持方案司弘祥·天璟小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的批复
2022-12-03 07:00:02

  福清市水利局 

  二、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项目及项目区概况清楚;对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较合理;水土流失预测结果基本可信;水土保持监测安排基本合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及防治措施布设基本可行,水土保持管理基本满足要求。报告书编制内容基本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要求,可作为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防治工作的依据。 

  一、本项目位于福清市阳下街道油楼村,总用地面积2.70hm2,其中永久占地2.67hm2,临时占地0.03hm2,水资源论证表,总建筑面积109972.5m2,建筑占地面积7469m2,建筑密度28%,容积率3.20,绿地率3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6栋住宅楼、3栋商业办公楼、一层地下室、区内道路、小区绿化及相应配套设施等。工程设计土石方开挖总量4.74万m3,填方3.77万m3(含绿化覆土0.24万m3),借方1.85万m3来源于弘祥·天晟小区,余方2.82万m3运往指定接纳点。项目总投资609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2000万元。工程总工期为25个月,已于2020年7月开工,至2022年7月完工。本项目建设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由你公司负责。 

  你公司报送的《福清弘祥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弘祥·天璟小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专家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七、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要求,你公司在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做好水保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取水证,并及时向我局水土保持服务中心报备。 

  (一)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禁止随意扩大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范围,施工过程中要坚持“先拦后弃”原则,禁止随意倾倒。 

  (二)施工生产生活区设在红线外,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整治,恢复原貌。 

  工程静态投资中:工程措施投资92.31万元,植物措施投资57.64万元,临时措施30.19万元,独立费用16.35万元(含水土保持监理监测费),预备费1.98万元。 

  (一)建构筑物及硬化区、景观绿化区:主体工程已有雨水管网、景观绿化等防治措施,建设过程中做好临时排水措施。 

  (二)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你公司在工程建设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三、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面积2.70hm2。 

福清弘祥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五、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及防治措施。实施时应做好以下工作: 

  2021511 

  项目工程区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19.6℃,取水许可证,多年平均降水量1188.4mm。项目区土壤以红壤为主,土壤侵蚀以水力侵蚀为主,属微度水土流失区,容许土壤侵蚀模数为500t/(km2?a),项目所在区域位于福清市阳下街道,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四、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201.1675万元,其中工程静态投资198.4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6975万元。 

  (三)定期向我局及所属水土保持监督站报告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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