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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水许准[2022]113号关于杭州第十四中学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青山湖学校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2-12-03 02:00:03

临水许准[2022]113号杭州第十四中青山湖学校项目 (2).pdf

杭州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

八、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1309.27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89.72万元。新增的水土保持投资应列入工程总投资并确保到位。

六、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划分为3个防治区以及相应防治措施体系、总体布局、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安排。

二、同意工程土石方平衡方案。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33.92万m3,均为土方;填筑量12.83万m3,其中表土1.05万m3,土方10.21万m3,石方1.11万m3,宕渣0.46万m3;借方3.70万m3,其中表土1.05万m3,通过苗木公司商购,土方1.08万m3,利用周边其他建设项目,石方1.11万m3及宕渣0.46万m3,来源于合法料场商购;余方24.79万m3均为土方,水资源论证,外运至临安区迎亚运山体生态修复景观提升专项整治治理项目、杭徽高速(汪家埠-临安互通)沿线景观绿化提升工程回填和吴越街提升改造工程(G329城区段锦天路-玲珑互通)项目回填。           

你公司关于要求审批《杭州第十四中学青山湖学校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方案》)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2年9月30日受理(受理号:临水许准[2022]  11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以及《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三、同意《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8.2121hm2。

Ⅲ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0.3680hm2,包括施工场地和施工便道。防治措施包括:施工场地防护、施工便道防护。

五、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2024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8%,水资源论证表,土壤流失控制比1.7,渣土防护率98%,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6%。

七、你单位根据《方案》要求组织实施,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日常监管由我局负责。项目竣工前,建设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并将结果提交我局备案。编制单位应在报批阶段将该项目相关数据同步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

一、项目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分为C1-06-13地块及C1-07-06地块两个地块,C1-06-13地块东侧及南侧为规划学达路。东侧隔规划学达路为杭昱公路,西侧为青中街,水资源论证表,北侧为山体;C1-07-06地块三面环山,北侧与规划学达路相临,西侧隔山体、空地为青山湖路。属于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管理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体育活动场所及设备用房、道路及其他配套设施、边坡和绿化等。项目总用地面积8.2121hm2,其中永久占地8.0441hm2,临时占地0.1680hm2。项目总投资4829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8244万元。项目已于2022年3月开工,计划2023年9月完工,总工期19个月。本工程建设扰动地表面积8.2121hm2。项目建设涉及土石方开挖、填筑,不同程度的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如不采取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易造成水土流失。为此,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做好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十分必要。

Ⅰ区主体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7.4341hm2,包括建筑物、道路及其他配套设施及绿化。防治措施主要包括:排水工程、绿化覆土、透水铺装、雨水调蓄池、综合绿化、洗车平台、临时排水沟、沉砂池;本方案新增防治措施防尘网覆盖、暴雨应急措施。

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Ⅱ区边坡防护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0.41hm2,为边坡防护占地。防治措施主要包括:截排水沟、边坡绿化、抚育管理;本方案新增防治措施防尘网覆盖。

十、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九、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更,应报我局审核同意。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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