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32860200
广州非居民用水最高水平衡测试方法按标准水价5倍征收(2)
2023-09-16 07:00:34

  用水计划计算公式

  (三)欠缴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经催缴仍未缴纳的,增长系数调减为0。

  1.获得市级以上节水型企业(单位)称号的,增长系数在称号有效期内增加0.4;

  用水户用水未满3年的,参考设计用水规模、用水定额和实际用水量核定用水计划。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半年下达1次月度用水计划。用水计划根据城市供水能力、以用水户近3年同期用水量为基数计算的加权平均值、用水户用水量增长趋势确定。

  3.依照本办法第七条完成水平衡测试,增长系数增加0.1。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增长系数取最高值予以调整:

  2.依照本办法第七条完成水平衡测试,并按照测试报告要求完成整改的,增长系数增加0.2。

  用水计划计算公式为:月度用水计划=月度用水量3年加权平均值×(1+增长系数)。其中月度用水量3年加权平均值=(大前年同月用水量+2×前年同月用水量+3×去年同月用水量)/6。

  (一)初始值为0.1。

南方日报讯(记者/曾妮实习生/唐智奇)

上一页12

  增长系数根据下列情况设定:  
水平衡测试方法水平衡测试方法水平衡测试

相关新闻
Copyright © 2020 紫旭节能环保 版权所有
客服邮箱:hbzxjnhb@163.com
冀ICP备18002859号-3
微信公众号
项目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