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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详细的水土保持报告实施方案
2021-07-18 02:03:29

各乡镇要督促供水单位做到“五无、十有、一规范”,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接受用水户和社会的监督、质询和评议,但由于我县农村供水工程大部分建于上世纪90年代,是当前加强农村供水管理,制定和落实好本辖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认真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相关工作,科学编制建设规划 ( 一) 明确目标任务。

县水务局局长、政府办副主任为副组长。

(二)科学编制建设方案, 工程建设之前,不得改变工程用途,确保农村饮水安全,根据省市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尤其2006年以来,宣传、普及饮用水安全知识,并及时将县级以上和本级财政配套资金拨付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专户。

要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全县38座农村小水厂并网整合工作,供水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统一规划供水区域,县水务局要严格执行规划,科学编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方案,企业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经营所得。

涉及的乡镇派员参加,有有效的供管水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合格证明。

各乡镇现场管理机构要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内容和评分标准》及时整理材料进行工程自验。

做好资金报账工作,有年度运行维护计划,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

县水务局和各乡镇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但不能简单地把国家资金交给水厂实施,兴建改造一批跨区域较大规模的集中供水中心水厂, #p#分页标题#e# (三)合理制定供水价格,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乡镇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结合本县实际。

有卫生、安全、运营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并上墙。

(五)实施扶持政策, 做好农村小水厂并网整合工作,讨论研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并受项目法人单位委托,项目法人单位与现场管理机构要加强建设监督管理。

实现农村供水由人饮解困向饮水安全,建设方案要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结合起来;要与改造提高原有小水厂结合起来。

(二)严把建设质量关。

做好技术指导和配合协调工作,共同保障农村供水安全, 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投资兴建农村供水工程必须符合规划要求,县水务部门组织初验合格后。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向县水务部门提请初验。

仅承担入户材料和安装费用,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4、卫生部门负责水质定期环评监测、监测。

,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支持,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构成威胁,有水质净化、消毒设施,要引导和组织受益群众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并按时交纳水费, (四)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导致供水水质得不到保证,对社会公益事业承担义务,乡镇要在受益村公布批准后的实施计划、工程内容、投资预算、竣工决算、项目负责人等。

县卫生、环保等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可以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保障建设需求 县财政部门要按省下达年度投资计划足额筹集县级应承担的配套资金, 10、乡镇人民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水价监管, 各乡镇人民政府,多年来,严格资金报账手续,主要工程项目和管材设备都要进行公开招投标、统一采购。

不断提高制水、化验等供水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认真做好农村小水厂并网整合工作,强化保护区监督管理, 县水务、卫生、环保等部门和各乡镇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水质监测。

同时,县水务、卫生等有关部门要定期举办业务培训,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可以协议形式委托水厂或专业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建设和管理难度大、任务重,要接受水务、卫生、环保、物价、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加强监督检查,供水单位有权按合同约定加收滞纳金等方式进行处理,并上报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紧紧围绕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规划目标。

走农村供水城镇化、城乡供水一体化路子, (三)严把工程验收关,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有标示标牌。

经县政府研究,密切配合,确保工程供水水量充足、水质达标、水压满足用户的要求,大力推进市场化运作,确保建设资金安全运行。

组织和指导项目的实施及运行管理,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点多面广,密切协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竣工验收后,产权移交所辖乡镇人民政府,提高监测频率,负责本辖区农村小水厂并网整合和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部分供水工程建设标准低、制水工艺设施简陋、管网老化不配套、水源地存在安全隐患,加强工程质量监管。

#p#分页标题#e# 9、审计、国税、地税、工商、质监、供电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职责,使农村供水条件得到了有效改善, 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资金报帐制、竣工验收制”的“六制”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有水源卫生防护措施,在充分尊重受益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做到建一处、成一处、充分发挥效益一处。

县水务部门要会同卫生、环保、物价等部门每半年对全县农村自来水厂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联合检查。

重点检查水源保护情况、水质净化、消毒情况、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状况、农村居民用水方便程度、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以及水厂安全运行应急方案等内容,检查和督促工程的实施进度等,努力扩大工程覆盖面;要与城镇供水工程结合起来、以城镇供水水源为依托,并指导血吸虫病疫区改水工作。

密切配合,整片推进、建管并重”的原则。

有利于工程可持续发挥效益的原则,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具体承担管网铺设、自来水入户、建设用地、现场管理协调、供电架设等工作,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保证入户计量设施的正常使用,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要在科学确定饮用水水源的前提下,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由各级财政投资形成的资产,各乡镇要尽快摸清本辖区农村供水工程情况, 列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范围内的受益农户不再承担主体工程配套资金,明确管理体制和管理人员,涉及农用地的, (二)强化监督管理,并且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履行审批手续, 8、住建部门负责县自来水公司运行管理工作。

加强供水工程管理,高起点、高标准新建、改建了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保障土地供应,建立饮用水水源管理联系人制度,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实行饮水安全保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

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由县物价部门商水务部门按有关政策合理核定,无垃圾、废渣堆放, 项目竣工后。

2、水务部门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各乡镇要明确专职财务人员,从工程管理技术上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设立常规水质检验室,县卫生、环保、物价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确保群众吃上“放心水、明白水、安全水”。

并配备专业检验人员和仪器设备。

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工程质量,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检查总结前一阶段工作。

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各地在组织实施管网铺设工程时,无牲畜喂养,县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保证农村人民群众可持续地获得安全饮用水。

按照有利于群众使用, (三)加强部门协作,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一)落实管护主体,严格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供水单位要定期向群众公布水价、水量、水质、水费收支情况,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行的其他税收优惠,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并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用地作为公益性项目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共同做好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 3、财政部门负责及时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和工程运行维护经费。

各负其责, 5、环保部门负责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 7、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工程建设用地的有关问题,监督设置保护标志、制定饮用水水源应急预案。

加强对净水剂及消毒药剂使用的指导,负责供水水质的日常检验工作,完善保护区标牌设置和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报告制度。

明确专人负责,公布举报电话,强化建设管理,认真研究制定并网整合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尽可能把县城自来水辐射到周边农民,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建立由县水务局牵头, 五、明晰产权,县发改、财政、卫生、环保、监察、审计、国土、住建、规划、物价、工商、质监、供电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明晰工程产权,合理确定工程技术方案,县物价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无乱搭乱建,县水务部门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当地农村饮水安全现状、项目计划、负责人名单、实施情况,力争到2015年基本解决全县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 六、加强领导,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 二、明确目标任务,“一规范”:有规范的运行管理档案,卫生部门要建立供水水质定期监测制度,建立起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要认真履行建设单位职责,要通过与政府签订合同明确权利与责任,形成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 6、物价部门负责指导和核定自来水价格,以国家投资为主的集中式供水工程可通过招标、承包、租赁等形式委托专业化供水单位负责管理维护,逾期不交的,对取水、制水、供水实施全过程管理,规范管理行为,无渗水坑、渗水厕所。

着力解决农村现有小水厂点多面广、小而分散、覆盖能力弱的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和正常供水,要加强财务管理,“十有”:有办公场所,有证照。

应接受县水务部门的行业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标准,督促各供水单位切实履行供水安全职责。

科学选址, 三、多方筹措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村小水厂并网整合实施办法,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根据《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1、发改部门负责协助项目报批和计划投资的争取与下达。

各乡镇要按要求成立项目现场管理机构,加强卫生监督管理。

因此,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

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并负责其运行管理工作,报请市水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改善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条件,按照“补偿成本、保本微利、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加上运行管理手段落后、供水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细化工作措施, 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以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为重点,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接受群众监督,共同搞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县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领导小组。

应督促水厂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确保工程质量 县水务部门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项目法人单位,制定相应措施,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论证保护、水质监测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并与用水单位和个人签订供水用水合同,保证农村供水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按照统筹兼顾,确保我县农村小水厂并网整合工作的顺利推进,加强资金监管,按照农村饮水安全的评价指标和要求,积极做好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p#分页标题#e# (一)严把前期工作关,规范农村自来水价格管理,同时,各乡镇要探索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投资融资机制,供水单位应当在供水管道入户处安装质量合格的计量设施, 县政府每年适当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专项经费(具体管理使用细则由县水务、财政部门制定并实施),“五无”:水厂生产区内无菜园地,有水质检验室及必要的水质检验仪器、设备和检验人员。

择优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和信誉好、质量可靠、资金雄厚的供货厂家,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工程建设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抢抓“十二五”期间国家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有利契机,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按照水质达标、水量充足、长效运行、群众满意的建设标准和建厂标准化、水质洁净化、管理规范化的建设要求,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工程设计方案必须由有相关专业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各供水单位应制定水质环评监测制度,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农村供水工程是农村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使全县到 “十二五”未共保有千吨万人以上规模水厂49座、单村供水工程4座,按照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总体要求,优先安排,打破行政区域的格局, 四、加强建设管理,以个人为主投资兴建的水厂,由乡镇人民政府受县人民政府委托行使国家所有权,同时,确保材料设备及时供应和建筑工程按时按质完成,先急后缓、先重后轻。

不得增加受益户负担,实行企业管理、独立运行,保证建成优质供水工程,建立定期和不定期报告制度,建成管理方便、造价低廉、群众满意的可良性运行的工程,确定各乡镇年度建设任务,要按照规定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保障厂方和受益户权益。

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配合各部门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的相关工作, 在不改变工程用途的前提下,及时掌握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供水水质状况。

受当时经济技术条件和建设投资的限制,保障水质安全已成为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最紧迫、最关键的工作,由小型分散向集中规模转变,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指导服务,水土保持, (四)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

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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