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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德阳市旌阳区槐香谷小流域、成都市大邑县水土保持报告烟霞湖小流域为“四川省水土保持生态文明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
2021-05-08 03:02:25

公示期内, 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土保持保持生态文明示范县(市、区)评定标准》和《四川省水土保持保持生态文明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评定标准》的通知(川水函【2017】877号)。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7日至12月11日 受理部门:四川省水利厅水土保持保持处 联系电话:028-86932304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69号 邮政编码:610017 四川省水利厅水土保持保持处 ,请将情况反映至四川省水利厅水土保持保持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项目,经水利厅组织有关专家评定,对上述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水土保持项目,拟批准德阳市旌阳区槐香谷小流域、成都市大邑县烟霞湖小流域为“四川省水土保持保持生态文明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特此公示。

在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初评和推荐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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