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32860200
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 钦州市水利局 钦州市城水平衡测试资质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3-08-22 02:00:32

???????????????? ?????20221128

(一)2017年以前已认定为节水型单位的要全部完成复核,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全部市直、县(区)直机关及50%以上的市直、县(区)直事业单位2022年底前建成节水型单位,市直单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

三、建设要求

附件:1. 节水型单位建设名单

(二)实施精细化管理严格用水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定期巡护和维修,杜绝跑冒滴漏。依据国家有关标准,配备和管理用水计量器具,建立完善、规范的用水记录,鼓励建立用水实时监控平台,加强用水总量和效率评估。

2. 广西壮族自治区节水型单位建设评价标准

???????????? ?????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一)组织建设。各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本县(区)建设(复核)工作,于2022年年底前将组织建设通知等报备至市机关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按照建设(复核)名单开展建设(复核)工作市直各主管部门要承担起本系统建设责任,负责抓好本系统建设工作,指导所辖二层机构开展建设,审核把关二层机构建设材料,并对二层机构软硬件条件进行评估打分,水平衡测试方法,达到90分以上再同主管部门材料一起报送。请各建设单位按照建设标准要求,于2022121日前完成建设并将材料报送至市机关服务中心邮箱:jgjieneng@163.com

?

(一)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建立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节水管理领导职责、管理部门、人员和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巡回检查、设备维护、用水计量等用水管理考核。制定、实施节水计划和年度用水计划,加强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

(四)积极利用非常规水。有条件的单位应开展雨水集蓄利用建设,鼓励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和灰水处理装置。纯净水生产设备应安装尾水回收利用设施,空调冷凝水应进行收集利用,绿化和景观用水尽量利用非常规水。

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 钦州市水利局

六、其他事项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2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的通知》(桂建城〔202014号)要求,市机关服务中心、市水利局、市城管执法局决定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机关服务中心要摸清创建底数,积极协调各单位开展建设工作;各级水利部门要做好标准解读、技术指导工作;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建设工作。各部门要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水平衡测试方法,认真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合力促进节水型单位建设的顺利开展。

(五)强化节水宣传教育。在主要用水场所和器具的显著位置张贴节水标识。定期发布节水信息,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参与节水志愿活动,遵守节水行动规范。发挥新媒体作用,普及节水知识,营造良好节水氛围。

?

#p#分页标题#e#

(二)开展验收。材料形成后,市机关服务中心将会同市水利局、市城管执法局适时对市本级单位进行材料审核、检查验收,各县(区)建设单位由各县(区)组织建设、验收后提交有关名单及材料到市机关服务中心收集整理。

(三)公布名单。验收合格后,由市机关服务中心、市水利局和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公布节水型单位名单。

?

?

(三)强化监督管理。要把公共机构的节水工作纳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节水型城市创建评价体系中一同推进。各级机关服务中心要及时牵头对建设情况进行督导,各建设单位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联系人: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黄海霞,电话:3688861;钦州市水利局吴丽军,电话:2815815;钦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张娟,电话:3233620

各县(区)机关服务中心、水利局、城管执法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

(一)提高思想认识。节水型单位建设已列入绩效考评工作,创建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动节水型单位建设的重要意义,争当社会表率,发挥带头作用,引领节水好风尚。

(四)落实经费保障。各建设单位要积极筹措资金,水平衡测试报告,安排专项经费,支持节水型单位创建。积极推广市场化模式,运用合同节水管理等新机制,调动社会资本参与节水改造。

(二)与非公性质企业合署办公的公共机构,无须参与建设,但要参照《标准》强化机关节水管理工作。

(三)如对创建标准等存在疑问,请与市水利局联系。

四、建设程序

(一)合署办公的公共机构可联合开展节水型单位建设,经验收合格后,节水型单位称号一体均沾。

?

(六)总结推广建设经验。及时总结提炼本单位节水机关建设经验,为节水型单位建设提供示范,充分利用多种措施宣传推广,引领全市公共机构节水工作的深入开展。

按照桂建城〔20201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节水型单位建设评价标准》(见附件3)执行。

二、建设标准

五、工作要求

(三)加强节水设施建设。积极推广使用先进实用的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和器具,开展卫生洁具、食堂用水设施、空调设备冷却系统、老旧供水管网、耗水设备等节水改造。绿化用水应采用喷灌、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

相关新闻
Copyright © 2020 紫旭节能环保 版权所有
客服邮箱:hbzxjnhb@163.com
冀ICP备18002859号-3
微信公众号
项目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