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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水水土保持施工方案务局
2023-06-10 02:00:08

8.验收核查,包括核查时间、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等;

1.受理许可,包括项目名称、行政许可批复时间、批复单位、批复文号等,上传批复文件(pdf,审批制上传批复文件,承诺制上传承诺书及专家意见);

(二)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数据录入,提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水平,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水土保持监管信息化应用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9〕198号)和海南省水务厅关于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与管理要求,现就加强全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与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520

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安排专人做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和动态管理。要加强与当地行政审批部门沟通协调,及时获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相关信息资料;要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录入水土保持方案、监理、监测、设施验收与报备等数据,确保应录尽录,不留漏洞;要加强对录入工作的监督管理,结合日常监管及时更新信息,实现台账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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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亚市水务局

 

 

 

 

市水务局将从6月起每月统计各区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与管理情况,取水许可证,每季度通报一次,并将相关情况纳入水行政主管部门年度水土保持履职督查考核。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不及时、不准确、不完善的生产建设单位和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监理单位等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将一并进行通报。对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不按要求整改的生产建设单位和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按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等规定处理。

5.监督检查与执法记录,包括监督检查或行政执法的时间、及整改等相关情况;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2520日印发

一是对数据录入与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数据产生单位(如生产建设单位、方案编制单位、监测监理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单位)信息录入工作督促指导不到位,对录入的数据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工作进度滞后,数据准确性、有效性不足。二是信息录入职责不明确。部分工作人员不能有效区分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信息录入职责,导致相关单位责任心不强,数据录入工作效率低。三是系统应用不熟练。省水务厅、市水务局已通过多种形式、先后多次对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应用进行了培训讲解,但因岗位变动等原因,部分工作人员未能熟练掌握系统应用,不清楚系统录入内容和录入流程,导致数据录入及审核把关不到位,影响了整体工作进度和质量。

(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理测、日常监督检查、自主验收报备等数据录入严重滞后

一是部分已录入水土保持方案防治责任范围无矢量信息,或矢量信息与项目实际空间地理位置偏离严重,项目中心空间定位数据偏离严重;二是部分已录入水土保持方案仅有项目名称,无批复文件、方案报告书(报告表)、方案报告书(报告表)无附图、方案特性表信息不全;三是部分需开展监测且已开工的项目未及时录入监测单位名称、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季报、监测年报等信息;四是部分需开展水土保持监理且已开工的项目未及时录入监理单位名称、进场时间、季报、年报等信息;五是部分已录入系统的监督检查项目仅有检查意见,未上传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未形成闭环管理;六是部分已录入的自主验收报备项目未上传验收鉴定书、验收报告、验收回执等信息,用水报告书已开展验后核查工作但未录入核查单位、时间和意见等信息;七是部分生产建设项目建设状态未及时更新,项目开工时间或完工时间填写不准确。

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

一是部分水土保持方案已完成行政审批,但未在管理系统中录入,导致审批数和录入数不一致;二是部分生产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开展监测、监理,或是已开展相关工作但是技术服务单位未开通账号并在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关数据;三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后,未及时将监督检查数据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导致系统中反映监督检查职责履行不到位;四是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受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与核查后,未将相关数据及时录入系统,导致报备与核查数与录入数不一致。

9.补偿费,包括征收单位、征收时间、征收金额等。

4.建设情况,包括项目建设状态、实际开工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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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设施验收与报备,包括技术服务单位信息、项目完工时间、验收时间、验收文号、报备时间、方案特性落实情况等,上传验收报告、验收鉴定书、报备文件、报备回执(pdf)等;

根据对三亚市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中已录入数据的审核情况来看,各区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三)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要求

3.技术评审,包括技术审查单位、审查意见等;

系统数据录入、审核工作由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技术服务单位、项目建设单位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谁录入”的原则共同负责。其中受理许可、监督检查与执法记录、验收核查、补偿费等内容主要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录入;方案特性、技术评审、建设情况、监测与监理、设施验收与报备分别由产生数据的相关单位负责录入,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督促指导及审核。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复后,方案编制单位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填报项目开户申请,受理许可、方案特性、技术评审、建设情况等数据应当在完成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开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录入;监测季报与监理季报应当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25日前报送上一季度监测和监理季报,监测实施方案、监理实施细则及技术服务单位信息应当与第一次季报一同录入,监测总结报告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前完成录入;设施验收与报备数据应当在取得验收回执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录入;监督检查与执法记录、验收核查、补偿费等数据应当在相应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录入。

(一)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内容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

 

三亚市水务局

一、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6.监测与监理,包括技术服务单位信息等,上传实施方案/细则、季报、年报(pdf)等;

海棠区水务局、吉阳区水务局、天涯区农业农村局、崖州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三水资保〔2022122

2.方案特性,包括项目简况、涉及区域、建设单位、特征信息(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土石挖方和填方量等)、防治责任范围与分区(防治责任范围矢量坐标、防治责任分区、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以及弃土弃渣场位置、堆高等相关信息)、防治目标、项目费用(水土保持总投资、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方案编制单位以及防治责任范围矢量化图件等,用水报告书,上传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pdf)、附图(pdf或jpg);

二、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内容与要求

(二)部分已录入管理系统的生产建设项目数据信息缺失严重或不准确,无法满足信息化监管需求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数据录入与管理是水土保持监管信息化应用的重要支撑,通过完善系统数据录入能够深入分析本地区水土保持突出问题和监管重点,有效提升水土保持监管信息化水平。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在2022年9月底前全面梳理2018年以来本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设施验收备案信息,通过各自账号登录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中核对数据录入情况,对已录入系统但信息不全、数据不准确的项目要及时补充更正,对未录入系统的项目要补充录入。

(联系人:李伟,联系电话:0898-88678535)

三、强化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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