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32860200
北京市交房地产水土保持方案通委员会
2023-04-09 02:00:40

地址:北京市密云区鼓楼东大街20号办公楼三层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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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后下载招标文件。

4.3其他要求:下载的招标文件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打开,如需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标书工具专区-工程建设项目-交通工程中进行下载。如遇问题请咨询运维电话  010-8915108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筑鑫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府前街1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五层开标室。

建设地点:北京市怀柔区

联系人:李明燕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440000分至2023482359

传真:010-69686211

工期(服务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期120日历天(自具备验收条件之日起至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及备案工作之日止。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5.3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九、公告发布媒介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24日11时00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10-12328;网址:jtw.beijing.gov.cn

联系人:王岩松、张杰

邮编:101400

电话:010-69643823-8312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其他说明:递交地址: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

5.2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水报告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区域水资源论证,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或者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电话:010-69023603

招标范围:怀柔区雁栖湖北二路(范崎路-G111国道)道路工程全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工作。

7.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本公告信息同步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发布。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开标时间:2023年4月24日11时00分

怀柔区雁栖湖北二路(范崎路-G111国道)道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技术服务第2标段二次

合同估算价:250000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怀柔区雁栖湖国际会都北侧,西起范崎路,东至国道111,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两车道,全长约2.5公里。项目设置分离式隧道1,长度约1.8公里,随隧道建设隧道管理站、变电站及水泵房等附属设施;设分离式雁栖河谷跨河桥1,长度约141米。同步实施排水、交通、绿化等工程。

本次招标适用的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传真:010-69023603

招标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怀柔公路分局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开标方式:线下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邮编:101500

未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具体流程参见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并绑定 CA 数字证书。

怀柔区雁栖湖北二路(范崎路-G111国道)道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技术服务第2标段二次,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雁栖湖北二路 (范崎路-G111国道 )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 (代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函》(京发改()[2022]507号),投资额为2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全额出资),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为北京市怀柔区,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怀柔公路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筑鑫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本项目第一次招标过程中,截止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本项目第2标段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现进行二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在怀柔区雁栖湖北二路(范崎路-G111国道)道路工程项目中从事建设管理、施工、监理、设计、招标咨询和图纸审查工作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怀柔区雁栖湖北二路(范崎路-G111国道)道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技术服务第2标段二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怀柔区雁栖湖北二路(范崎路-G111国道)道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技术服务第2标段二次_招标文件(2).pdf

十、联系方式

八、监督部门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区域水资源论证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关核发的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近五年(20183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独立完成过3项(含)以上公路或城市道路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工作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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