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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水水土保持方案土保持规划(2019
2022-01-27 02:00:12

《规划》的总体方略是以西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为重要依据,综合分析水土流失防治成效和形势,坚持全面预防、强化监管、大预防小治理的原则,全面实施天然林和草原保护,持续推进高原河谷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开发与保护矛盾突出地区的人为水土流失监管。

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自治区将水土保持作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

水土保持是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保障水安全、改善农牧区生产生活条件、稳定边境和巩固国防的重要保障。

本网拉萨讯 (周鹏 高兰) 为全面推进新时期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在系统分析和总结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现状与成效、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国函 2015〔160〕号文)对西藏自治区提出的水土保持要求,结合西藏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求,西藏自治区水利厅会同有关厅(局)组织编制了《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2019-2030 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范围与目标

——强化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大力营造防治水土流失人人有责、自觉维护、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的氛围。在重要城镇周边,建设一定数量的交通方便、设施齐全的水土保持科普教育基地,培养一批水土保持科普教员,把水土保持科普宣传贯穿到整个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增强网络技术服务和信息发布功能,及时向社会发布水土保持监测和统计数据,公告近期重点工程建设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相关内容。建立公众网络交流机制,水土保持监测,满足公众提交建议、举报水土保持违法事件的需要,提高全社会参与水平。

《规划》保障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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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口密集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利用卫星遥感、天地一体化等先进技术进行水土流失监测,提高水土保持信息化水平,强化生产活动在局部区域的综合监管。

区域布局与重点布局方面,在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中,西藏共划分出1个一级区、4个二级区、7个三级区。为科学合理进行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布局,开展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区划作为重点项目布局与规划的基础,在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三级区划分成果的基础上,根据西藏自治区不同区域的地理气候差异、水土流失特点、水土保持基础功能等,进行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区划,共划分14个分区,即怒江源山地生态维护水源涵养区、藏西南高原山地生态维护防沙区、羌塘藏北草原生态维护区等14个分区。

近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了《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2019-2030 年)》,要求《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因地制宜、综合防治、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支撑,这为我区水土保持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规划》范围为全区74个县(区),规划基准年为2018年,水土保持方案,近期水平年为2025年,远期水平年为2030 年。《规划》分析了全区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现状,系统总结水土保持经验和成效,以水土保持区划为基础,以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为主线,以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为依据,拟定全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总体部署,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水土保持目标、任务、布局和对策措施,为维护我区生态安全、防洪安全、饮水安全、粮食安全以及改善人居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支撑和保障。

——创新体制机制。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逐步建立和完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在水土流失地区,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培育和完善水土保持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推进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建设,调动地方政府和群众参与水土保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治理。在“四江两河”地区,加强河谷地带坡耕地综合整治、城镇及周边人口密集区局部水土流失严重区域综合治理、牧区局部固定居民点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依靠科技进步。要重视水土保持科技工作,支持水土保持学科发展和产学研体系建设,强化技术培训和人才培养,围绕水土流失机理、防控原理和技术、动态监测技术、信息化技术等方面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加强水土保持科研基地建设,组织科技攻关,支持科技创新。加大水土保持科技投入力度,在水土保持项目经费中,争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技术示范与推广,提高治理项目的科技含量和水平,为全区水土保持科研、管理和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规划》的近期目标与规模是,到 2025年,初步建成与西藏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初步实现预防保护,重点防治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生态得到进一步改善。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全区新增水土流失预防保护面积 11674平方公里、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 5845平方公里。

重点防治区,共划分出西藏自治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2 个,涉及区内 21 个县,分别为雅鲁藏布江中下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金沙江岷江上游及三江并流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以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为基础,结合其他区域,综合考虑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生态红线、生态功能区、主体功能区等内容,提出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重点预防项目与重点治理项目。

——加大投入力度。以《规划》确定的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为主,逐步提高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财政投入水平;完善社会激励机制,稳定和拓宽投资、融资渠道,逐步建立更加积极的投资、融资政策,运用更加灵活的融资手段,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坚持“经济引导、鼓励扶持、依法管理、保护权益”的方针,切实保障治理开发者的合法权益,并在资金、技术、税收等方面予以扶持。

——健全法规体系。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完成相关配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地方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水土保持监测评价、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为依法行政奠定基础。

——预防。西藏作为全国生态系统较完整的区域之一,按照以“预防保护”为主的原则,加强藏东、藏东南、藏南地区天然林的预防保护;强化藏西、藏北牧区天然草原的科学管理,加强禁牧休牧,合理控制载畜量。促进“四江两河”河谷农业区水土保持和综合农业生产能力的提升。强化城镇(村)安全与山洪泥石流灾害预防,重点突出重要江河源头区、重要湖泊水系、重要生态维护区水土流失预防。

水土保持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具有群众性、社会性和综合性的公益性事业,必须强化各方面的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水土保持联席会议机制,对全区水土保持规划、政策、重大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和重大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协调。在政府统一协调下,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综合防治水土流失。

远期目标与规模是,到2030年基本建成与西藏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基本实现预防保护,重点防治区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治理,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轨道。全区累计新增水土流失预防保护面积 20013平方公里、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295平方公里。

西藏自治区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也是中国乃至亚洲重要的江河源。西藏地域辽阔、地形起伏,高原山地及峡谷地貌约占全区陆地面积的三分之二。特殊的高原高寒条件、复杂的地质构造和多样的地貌类型,以及全球气候变暖导致的雪线上移、独特的生产生活方式和社会经济的加速发展,造成水土流失类型复杂多样,已然成为西藏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规划》方略与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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