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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新区域水土保持闻网
2021-12-24 07:00:02

联系人:郭庆丰

宝清县双柳煤矿有限公司双柳煤矿现已建成,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相关规定,宝清县双柳煤矿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在黑龙江省宝清县主持召开了宝清县双柳煤矿有限公司双柳煤矿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区域水土保持方案,并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自主验收材料公示如下: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黑龙江鑫润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电话:15846409111


附件1-宝清县双柳煤矿有限公司双柳煤矿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

公示内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详见附件)

附件3-宝清县双柳煤矿有限公司双柳煤矿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监测单位:黑龙江鑫润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宝清县

地址:宝清县双柳煤矿有限公司

邮箱:122709187@qq.com

建设单位:宝清县双柳煤矿有限公司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SEMXELwYbO9rujkVLMgLcA提取码: a2vg

附件2-宝清县双柳煤矿有限公司双柳煤矿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自2021年5月25日起公示二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请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第三方水土保持技术服务机构、负责验收报备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验收,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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