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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执法力度,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2021-03-17 01:54:21
  自石家庄市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以来,生态环境厅迅速行动,连续组织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夜查行动,紧盯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市大气办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开展全方位督导检查,聚焦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依法依规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督促企业加快问题整改,生态环境厅向社会公布了一些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深泽县某某废品站
现场检查发现,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未落实管控措施,进行电气焊作业。该案已移交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立案处罚。
 河北京龙矿业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厂区硅石原料和硅砂(约20000立方米)未苫盖;厂区使用国Ⅲ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铲车)作业;厂区进出口无车辆冲洗装置;污泥露天堆放。该案已移交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立案处罚。
 石家庄贺舟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焊接、抛丸工序正在生产,未办理排污许可手续。该案已由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立案处罚。
 石家庄贺舟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焊接、抛丸工序正在生产,未办理排污许可手续。该案已由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立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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